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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切实措施提高药品不良监测工作质量

为提高广大医药从业人员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 监测工作方面的监测质量,促进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多种措施,提高药品不良反应发现率和上报质量,确保药品不良反应 制度的贯彻落实,实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预警”功能,预防和避免患者发生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
一是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 监测管理办法》的宣传。强调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是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义不容辞的义务,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二是改变报告人认识上的误区。使报告人积 极主动报告,改变报告人认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我无关以及担心引起医疗纠纷的错误认识。三是加大培训工作力度。邀请省药品不良反应中心专家,采取以会代训 的方式,组织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县级以上医院主管院长、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药品连锁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率和上报率,提高报告的质量水平。四是畅通网络渠道。大力延伸和完善ADR监测网络,特别是向基层乡镇 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延伸,强化基层用药单位ADR报告工作,着力提高网络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