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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已确立七个政策框架

 

    10月21日,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研讨会上指出,我国确立了基本药物制度7个基本政策框架,包括由政府组织对基本药物实行招标定点生产、集中采购、直接配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使用基本药物等基本政策。
    高强指出,药物是特殊商品,具有公共产品特征,不能完全靠市场机制调控,应坚持政府为主导,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信息等手段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涉及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安全等多个环节,围绕实现基本药物供应安全、有效、公平、廉价的目标,确立了7个基本政策框架:
    ——建立规范、科学的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和调整机制。这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第一步。按照安全有效、价格适当、使用方便、中西医并重等原则,合理确定我国基本药物品种和数量,包括临床基本用药、疫苗、血液制品等,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不断优化基本药物品种与结构。
    ——建立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保障机制。这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核心。由政府组织对基本药物实行招标定点生产、集中采购、直接配送,减少中间环节;对生产和流通环节合理确定利润水平,支持用量小的特殊用药、急救用药生产;完善药品储备制度。
    ——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制度。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要明确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
    ——完善基本药物价格形成机制。试行基本药物外包装标示价格制度,开展价格监测工作,建立合理的基本药物价格与配送费率形成机制,调整不合理价格。
    ——完善基本药物的支付报销机制。公共卫生服务和应急救助中使用的基本药物主要由政府支付,基本医疗服务中使用的基本药物由政府、社会和居民三方合理分担费用,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应高于非基本药物。
    ——加强基本药物的安全质量监管。健全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质量监管评价体系,加强基本药物使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品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
    ——建立基本药物监测信息系统和绩效评估制度。建设覆盖基本药物生产、流通、使用和支付报销全过程的信息监测网络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