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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将于近期调整部分药品最高零售限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称,决定从2013年2月1日起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共涉及20类药品,400多个品种、700多个代表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5%,其中高价药品平均降幅达到20%。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批调价的化学药品,与2011至今已分四批调整的抗生素、循环、神经、激素、消化、抗肿瘤、免疫和血液等8类药品,属于同一轮次调价品种,大部分属于临床常用药品。国家降低这些药品的价格,可以有效减轻患者负担。
该负责人介绍说,此次国家在降低高价药品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的同时,也注重加强了对低价药品的价格扶持。特别是对临床短缺的低价药品,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开展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和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了价格,以鼓励低价药的生产供应,满足临床需要。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在本次调整后,本轮对化学药品价格的调整已经完成。下一步,将着重考虑调整中成药价格。调整方式将和化学药品价格调整方法大致保持一致,但也会认真考虑中成药产品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