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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医药行业诚信企业”评选活

 
 
 
全省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
    为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行业风气,促进医药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经省诚信建设促进会、省医药行业协会研究,决定联合开展“黑龙江省医药行业诚信企业”评选活动,以表彰和树立诚信企业典型,推动全省医药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一、参评范围
    全省医药行业生产、经营企业。
    二、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
    申报时间:2009年3月5日至3月31日。
    申报材料:1、《申请黑龙江省医药行业诚信企业报告》, 2、《黑龙江省医药行业诚信企业申报表》, 3、《黑龙江省医药行业诚信企业自查考核评分表》。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要认真总结自身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撰写“申请黑龙江省医药行业诚信企业报告”。如实汇报企业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活动内容、具体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等内容;
    2、要根据《黑龙江省医药行业诚信企业评选条件》,在申报材料中附药监、工商、税务等部门对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等方面情况的评价材料,以及所获各种荣誉、奖励情况证书、奖牌的复印件;
    3、申报材料要装订成册,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报送电子版。装订顺序为:“黑龙江省医药行业诚信企业申报表”、“黑龙江省医药行业诚信企业自查考核评分表”、“申请黑龙江省医药行业诚信企业报告”,以及相关附件;
    4、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送省医药行业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办公室(省医药行业协会)。
    四、审查批准、命名表彰
    1、“省医药行业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办公室”负责受理和对申报材料的初审把关;“省医药行业诚信企业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和对申报企业的审批。
    2、经领导小组审查后的企业,征求和听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意见之后,在黑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广泛听取社会和行业内的意见,对有异议的情况,由评选活动办公室负责调查,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3、公示期结束后,对符合标准的企业,由省诚信建设促进会、省医药行业协会共同命名“黑龙江省医药行业诚信企业”,并授予证书,进行表彰奖励。
    4、被授予“黑龙江省医药行业诚信企业”称号的,有资格申报黑龙江省诚信示范企业。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由省诚信建设促进会、省医药行业协会共同组成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陈淑兰(省医药行业协会会长)
    副组长:栾忠洋(省诚信建设促进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医药行业协会秘书处。
    办公室主任:王桂芬
    省医药行业协会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0号地王大厦1504室;   邮编:150090    协会    网址:WWW.HPPA.CN
    联系电话:85980030      联系人:李维华             
 
    附件:(附件1—4,请在协会网站公告通告栏目上查阅)
    1、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医药行业诚信企业创建活动方案
    2、黑龙江省医药行业诚信企业评选条件
    3、黑龙江省医药行业诚信企业申报表
    4、黑龙江省医药行业诚信企业自查考核评分表